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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2019-12-11 15:06:4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讯(记者 徐靓丽)国家邮政局就“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至12月16日,根据公示情况,武汉市等10个城市将保留“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称号,鄂州市等15个城市开展第二批创建工作。
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开展“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邮发〔2015〕151号)规定,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函〔2019〕239号)要求,经城市人民政府申报、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推荐、国家邮政局组织专家评选,拟同意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福建省泉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揭阳市等第一批10个城市保留“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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