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讯(记者 陈妮希 通讯员 孙俪 李昆仑 叶翩)长江商报记者昨日从武汉市税务局获悉,为支持武汉企业复工复产,特别是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武汉市税务部门出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减免政策。
据了解,该政策主要针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两类。其中,对自有房产,主要有四类纳税人可享受优惠:一类是因疫情影响停产停业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2020年第一季度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另外三类,分别是针对特殊行业的纳税人,比如在疫情防控期间在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防疫物资、餐饮服务、其他生活必需品和物流配送等市场保供企业;被政府征用设立方舱医院、隔离点、存储防疫物资等防疫用途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十分重大的困难行业企业等,这三类可申请减免2020年第一、二季度的房土两税。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单位和个人,该政策还给予了更大力度的减免。目前设定的减免标准分为三类:免租或减租租金相当于1个月(含)以上,不足2个月的,可申请减免2020年第一季度对应出租房产的房土两税;免租或减租租金相当于2个月(含)以上,不足3个月的,可申请减免第一、二季度房土两税;免租或减租租金相当于3个月(含)以上的,就可申请全年房土两税的减免。
据武汉市税务部门介绍,该减免政策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涉及到的纳税人可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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