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讯(记者 陈妮希 通讯员 罗志)近日,长江商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经湖北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评估验收和公示,湖北省正式命名21个县(市、区)为“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这也是我省命名的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同时,命名2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
据悉,被命名为第二批“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主要名单有,竹溪县、房县、茅箭区、保康县、谷城县、老河口市、襄州区、秭归县、兴山县、远安县、荆州区、公安县、沙洋县、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麻城市、咸安区、崇阳县、恩施市、咸丰县等21个县(市、区)。
同时,东西湖区、新洲区、远安县、夷陵区、襄州区、枣阳市、大冶市、红安县、黄州区、江陵县、竹溪县、利川市、来凤县、咸丰县、嘉鱼县、通山县、广水市、汉川市、应城市、天门市等20个县(市、区)命名为第二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
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介绍,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是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夯实地方党委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创新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制度和方式,加快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被命名授牌的地方要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奋力拓展全域创建,努力把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打造成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样板区、实践“四有两责”的先行区、促进社会共建共治的示范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为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整体提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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