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讯(记者 周舜尧)湖北压缩许可审批办结时限,证照办理再提速。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多项措施以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让市场主体活下来、留下来、发展好。
企业开办及注销再提速
《若干措施》提出,在8月底前,将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和社保登记等四个环节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全面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一天办结,零收费发放一套三枚公章)。
适用告知承诺制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当场发证,其他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核发由法定45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商品条码办理时间从法定的1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同时,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可以申请简易注销。进一步拓宽简易注销改革试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企业分支机构纳入简易注销范围。
此外,在全省开展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改革试点,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即到即办,即时注销。企业注销关联的人社、税务、商务、海关等部门相关注销事项,进入政务服务网“企业注销专区”一网通办、一事联办。
全面推行“一网通办”
《若干措施》提出,全面推行线下“一窗通办、异地可办”、线上“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推动线下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建设“全覆盖”,推行“一窗接、并联办、限时结、立等取或快递送”,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推进企业开办关联环节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全程“不见面”网上办。
其中,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全面实行网上办。扩大准入准营“一照通”改革试点行业和审批项目范围。将食品经营、特种设备、计量、重要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资质类许可和更多其他行政许可信息,与营业执照关联,逐步实现省内“一照通行”。
同时,推动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实现证照互认通行。市场主体获准登记后,生成并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或自行打印电子营业执照即可经营。与电子营业执照同步生成、免费发放一套五枚电子印章(企业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电子证照作为企业合法生产经营凭证,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动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所有涉企服务领域应用,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执法等过程中互认电子证照,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互认通行”。
营造鼓励创业创新良好环境
《若干措施》提出,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营造鼓励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发布、实施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可制定临时性、过渡性监管规则或措施,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留足发展空间。
将2019年度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时间延长3个月,至2020年9月底;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6个月,至2020年底。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多报合一”,将原需向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报送的年度信息,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次报送,多部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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