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记者 徐佳
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等方面做出新调整。
其中,《通知》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明确八档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最高可到占上季末总资产的45%,这将赋予公司更多自主投资权,提高监管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上市险企方面,长江商报记者粗略统计,截至去年年末,太保、国寿、平安、人保、新华等五家上市险企权益类资产规模已经超过1.63万亿元。受益于此,上市险企投资总收益达到5128.28亿元。
《通知》还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单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进一步分散类别和品种投资风险。
银保监会方面表示,《通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偿付能力水平充足、财务状况良好、风险承担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适度提高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积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的优势,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提供更多资本性资金。
八档划分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通知》主要从设置差异化的权益类资产投资监管比例、强化对重点公司的监管以及增加集中度风险监管指标三个方面展开。
对于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通知》进行八档划分,实施差异化监管,改变以往监管政策“一刀切”和“差公司生病、好公司跟着吃药”的情况。
具体来看,按照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划分,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100%(含此数,下同)至150%、150%至200%、200%至250%、250%至300%、300%至350%、350%以上七个档位,对应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分别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20%、25%、30%、35%、40%、45%。而保险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时,应当立即停止新增权益类资产投资。
同时,存在人身保险公司上季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足100%、最近一年资金运用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弱且匹配状况较差、具有重大风险隐患或被银保监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最近三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银保监会处罚以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此类保险公司的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
从目前来看,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配置较为稳健。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余额为4.38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22.57%。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95万亿元,占比10.05%;股票1.54万亿元,占比7.95%;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0.54万亿元,占比2.76%。
上市险企方面,长江商报记者粗略统计,截至2019年末,太保、国寿、平安、人保、新华等五大险企权益类资产余额分别为2221.35亿元、6060.07亿元、5709.14亿元、1153.73亿元、1169.57亿元,合计达到1.63万亿元,占投资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7%、16.95%、17.8%、11.8%、18.7%。
以价值投资、稳健投资著称的险企,投资收益稳步提升。去年全年,五大险企总投资收益分别达到669.78亿元、1690.43亿元、1912.63亿元、492亿元、363.44亿元,同比增长31.1%、77.7%、113.7%、17%、15.1%,总投资收益合计达到5128.28亿元。
投资单一上市公司股票比例不超10%
针对以往出现的盲目投资、投资冲动带来的过度投资、频繁举牌等不理性行为,《通知》在现有指标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集中度监管指标。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流动性监管比例要求,加强权益类资产的限额、品种和法人主体集中度管理,确保公司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保持充足流动性。保险公司投资单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银保监会另有规定或经银保监会批准的除外。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今年年内,包括A股和H股在内,险资共16次举牌上市公司股票,为2019年全年举牌数量的两倍,参与险资包括太保寿险、中国人寿、中信保诚人寿、百年人寿等,被举牌方面则涵盖大悦城、农行、工行、中集集团、赣锋锂业、锦江资本、顾家家居、中联重科等公司,且16次举牌中11次为增持H股股票。
“保险公司投资上市权益类资产,应当加强投资研究,根据风险收益特征,重点配置流动性较强、业绩较好、分红稳定的品种。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权益类资产,应当强化投资能力建设,重点考察投资标的风险,稳健开展各项投资。”《通知》指出。
对于下一步,银保监会表示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偿二代和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框架下,持续不断强化分类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保险公司的权益投资监管模式,支持保险公司切实服务好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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