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讯(记者 刘倩雯 通讯员 刘莹佳 岳茜 陈渊)来自浙江的金先生,因自己的专利在汉被侵权,上月向武汉市中院起诉,在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调解下,不到1个月获得赔偿,并让侵权人停止侵权。解决问题省时省力,金先生服气撤诉。
该案是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武汉市中院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后,武汉市中院委派给保护中心的首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并成功调解。
金先生是发明专利“反向地面刨毛机”的专利权人,产品推向市场后,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他发现市面上出现了不少仿冒品,为了维权,他把3家在汉机械公司告上法庭。
武汉市中院认为这项纠纷适宜诉前调解,7月31日,将纠纷委派给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保护中心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原告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原告的诉求,获得案件的一手资料。8月19日上午,保护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多元纠纷在线调解室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和指导调解的法官多次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分别就赔偿金额作出让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3家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赔偿原告2万元,原告金先生放弃诉讼请求并撤诉。
据悉,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保护中心作为市中院的特邀调解组织,承担市中院委派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充分发挥保护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力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效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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