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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在线旅游规章10月1日起实行 为“大数据杀熟”画红线

2020-09-21 19:47:3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讯(记者 江楚雅)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明确给大数据“杀熟”划道“红线”,于此同时,针对在线旅游行业“低价游”、“非法删评论”等业内存在的热点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标志着万亿规模的在线旅游行业进入规范引领的新发展阶段。

国庆将至,作为疫情后旅游经济复苏的“关键一战”,《规定》出台实行恰逢其时。对于消费者来讲,同一张机票,新老用户价格不一,甚至跳价的案例早已屡见不鲜,迫切希望价格公开透明,对乱象进行规范治理。

近年来,我国在线旅游市场发展迅猛,但也不可否认,当前一些经营者利用在线旅游平台的技术和服务优势,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时有发生。

据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显示,2019年在线旅游市场交易规模约10059亿元,相比2018年8750亿元增加14.96%;2019年在线旅游用户规模达4.13亿人,同比2018年3.92亿人增长5.35%。不难看出,我国旅游消费需求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线上平台了解、选择、购买相关服务和产品,带动了在线旅游市场高速发展。

此外,根据国内电商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受理的用户维权案例显示,2019年在线旅游热点被投诉问题主要聚焦在:默认搭售、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订单退改难、虚假宣传、低价陷阱、高额手续费、发票难开具、旅游意外赔偿难、旅游途中强制消费等这10个方面。

目前,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对在线旅游市场规范作出明确规定,这给行业监管带来较大难度,亟需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规定》的发布在一定成都上填补了在线旅游市场法律空白。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表示,《电子商务法》是这部《规定》的上位法,因此在这部法规中还是能看到不少《电子商务法》的痕迹,例如经营者的定义与划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消费者评价机制等。作为针对在线旅游经营的专门性法规也凸显了特色,例如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建立安全防范及应急预案,采取舆情搜集、目的地警示等安全提示,这就凸显了对于旅游安全的特别关注。对于平台内信息鼓励先审后发,要求平台对全部上传信息进行审核,也凸显了对于信息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特别要求。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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