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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举措“擦亮小镇” 三年内形成一批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城镇

2020-10-22 07:44:3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讯(记者 周舜尧)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提出力争通过三年努力,让全省小城镇普遍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形成一批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城镇,全省小城镇服务和带动乡村振兴的能力显著增强。

补齐七个方面的“短板”

《方案》明确,以建制镇(不含城关镇)、乡、独立于城区外的街道建成区为主要对象,全面实施以“七补齐”(即补齐规划缺失、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风貌、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短板)为主要内容的“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

其中,为解决小城镇发展思路不明、设施不足、无序建设和风貌缺失问题,将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擦亮小城镇行动技术导则,以乡镇为主体,科学编制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规划(方案)。

在补齐公共环境短板方面,将建立地面长效保洁机制,加快清理历史积存垃圾,扩大保洁覆盖面,加大重点区域、人员集中地清扫和保洁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完善镇区排水和污水管网配套,严格雨污分流,镇区无污水直排口。有条件的地方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加强老旧管网排查整改和接户管建设;以房前屋后、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区、集贸市场等区域和公共空间为重点,全面整治乱堆乱放现象。规范沿街商铺空间秩序,整治道路及其沿线店铺违规占道堆放、占道经营、占道设摊等现象。

在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方面,提档升级优质教育、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及疾控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技服务、农机维修、农资交易、物流服务、仓储配送、邮政快递等生产服务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服务设施。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持国省道过镇区路段大中修和提档升级,完善镇区路网。修缮破损路,硬化小街巷,改善主干路面。统筹各类市政管线敷设,完善供水、排水、污水、供电、燃气、通信、公厕等设施及管网建设,积极实施管线入地改造。统筹水系、健身步道、绿地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注重利用古树、古井、历史建筑等传统要素建设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开展河道、沟渠等公共水域综合整治,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

在城镇风貌补短板方面,将加强沿街立面设计与管控,推进沿街立面适度改造,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沿街风貌。采用微改造、微更新方式,加强小城镇重要街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的环境整治和建设。加强对老街巷、老厂房、老院子整治改造利用,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积极打造美丽民居、美丽院落、美丽街区、美丽河湖和美丽田园。同时,注重采用当地传统技术和乡土建筑材料,按照文物保护修缮相关管理规定,及时修缮维护传统街巷和建构筑物等历史要素。

此外,还将推动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和治理水平短板。

对城镇项目转贷债券资金予以支持

《方案》提出,2020年11月起由,市(州)统筹、县(市、区)为主体,组织推进擦亮小城镇行动所有乡镇要普遍开展公共环境综合整治,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方加快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城镇风貌、产业发展短板,打造美丽城镇。2022年6月至12月,将对各地开展“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提升治理水平,促进美丽城镇建设提档升级。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项目谋划,省政府根据各地项目入库和实施进度情况,转贷债券资金予以支持。省政府有关部门将小城镇补短板项目符合本系统项目资金支持方向的,纳入支持范围,指导项目编制,出台支持政策。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美丽城镇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探索运用EPC等市场化模式整体推进,提升小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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