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徐靓丽
生态环境部在10月底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十四五”将是我国碳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期,将实现从试点先行到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实现从单一行业突破到多行业纳入,实现从启动交易到持续平稳运行。
七省市试点碳交易
中国的碳市场建设关注度相当高,建设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截至2019年底,中国碳强度较2005年降低约48.1%,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3%,提前完成我国对外承诺的到2020年目标。
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截止到2020年8月,试点省市碳市场共覆盖钢铁、电力、水泥等20多个行业,接近3000家企业,累计成交量超过4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90亿元,有效推动了试点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试点省市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有的省市通过地方人大立法,有的省市通过发布政府令的方式来强化这项工作的法律保障。地方试点碳市场也为正在积极推进的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目前已陆续发布了24个行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和13项碳排放核算国家标准,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碳市场相关法规和政策,推进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开展碳市场能力建设。
将实现从单一行业突破到多行业纳入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透露,碳市场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国结合自身特点、向欧美碳市场吸取经验,在各方面做了充分准备。
在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湖北省、上海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相关的支撑单位研究制定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施工建设方案。在开展配额分配方面,起草形成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正根据地方、部门和企业反馈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在深化全国碳市场相关基础工作方面,结合全国碳市场下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的需要,从2013年开始,国家就已组织开展了相关行业企业的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工作,除发电行业以外,还涵盖建材、有色、钢铁、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行业。此外,我国还成功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CCER)申请成为国际民航组织认定的六种合格的碳减排机制之一,下一步将推动该机制发展成为全国碳市场的抵消机制。
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9月份曾表示,我国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将碳市场覆盖范围扩大到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民航业等年综合能耗达到1万吨标准煤的企业。
根据规划,“十二五”是试点先行,“十三五”是为全国碳市场打基础,“十四五”将是我国碳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期。我国将实现从试点先行到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实现从单一行业突破到多行业纳入,实现从启动交易到持续平稳运行。接下来将确保相关制度文件出台,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核查工作,为尽早实现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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