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讯(记者 徐靓丽)据长江水利委员会24日消息,长江流域新一批14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全部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标志着长江流域重要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基本实现全覆盖。
2011年以来,长江委先后组织开展了汉江、嘉陵江、岷江、沱江、赤水河、乌江、牛栏江、金沙江、沅江等9条主要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并全部获得水利部批复;2019年11月,水利部启动新一批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30条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其中包括长江流域湘江、资水、澧水、赣江、信江、饶河、洞庭湖环湖区、富水、綦江、御临河、青弋江及水阳江、滁河、长江干流宜宾至宜昌河段(包括区间中小支流)、长江干流宜昌至河口河段(包括区间中小支流)等14条跨省河流。
目前,长江流域新一批14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已全部通过水规总院审查,其中湘江、资水、澧水、赣江、信江、饶河等6条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已按审查意见修改后提交水规总院审核。至此,长江流域重要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基本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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