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记者 周舜尧)日前,武汉市出台《武汉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巩固现有“证照分离”改革成果基础上,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范围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扩大到武汉市全域。
为此,将对国家和省级层面设定、审批权限在市级及以下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以及市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进行改革,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到2021年底前,全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者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力争达到150项。
按“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武汉市全域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通过全面梳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制订市级层面设定的事项清单,定期调整更新并同步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同时,将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三定方案”明确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逐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办法。
此外,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检查次数。
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实施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制度。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对严重违法经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其有关证照,依法实施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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