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讯(记者 陈妮希)近日,东湖高新区在整合支持高企相关政策内容的基础上,再加力度,出台《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
据悉,新措施对首次进入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或经认定的科技“小巨人”,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
对企业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分别按照5000元/件、1000元/件、500元/件和2000元/件的标准予以资助,对首次获得专利授权企业的第一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给予两倍资助。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市级财政奖励20万元基础上,高新区对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分三年每年分别按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区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对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实现“小进规”的给予10万元奖励,新晋为光谷瞪羚的给予10万元奖励,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给予50万元奖励,新晋为独角兽的给予500万元奖励。
对认定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高新区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50万元基础上,高新区对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分三年每年分别按2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给予奖励。
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作为双创孵化载体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双创孵化载体内入驻企业被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载体5000元奖励。
对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知识产权服务、专项审计、材料组织编写等中介机构开展评比并通报表彰。对辅导通过20家以上(含)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机构,根据认定通过率、服务企业质量等遴选不超过20家,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除了资金奖励支持外,高新区还进一步优化了高企服务机制,建立科创局、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局(统计局)、企服局、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及各园区等部门参与的高企认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高企申报、认定服务中的重要事项。
实行高企认定申报常态化,全年受理企业申报材料,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高企申报、评审和上报备案线上服务,实现电子材料申报、审核和上报。依托政务服务网,做到一窗受理、部门联办。同时,加强高企认定工作绩效考核,将高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园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指标,动员企业积极申报高企认定,并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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