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记者 周舜尧)昨日,湖北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此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总体方案》,根据方案,湖北省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长江生态保护、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
据悉,本次清理的范围包括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议、决定。截止目前,共涉及现行有效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议、决定212件。比如,《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等。
清理的内容包括:与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精神不一致、不符合新发展理念的;与国家法律法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的;不符合国家和省委有关要求的;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对照这些内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法规实施机关的意见,依法作出集中打包修改的决定。优化营商环境、长江生态保护、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方面的打包修改决定,预计出台时间为今年7月底、9月底和明年3月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决定草案,预计在今年年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优化营商环境、长江生态保护、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行政处罚四个方面,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有些问题还是群众的“急难愁盼”。因此,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把此次法规清理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坚持开门清理,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市场主体、政府及其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畅通各方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此外,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行动”的活动也将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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