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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雷神山”“火神山”商标 企业被罚10万

2021-04-21 16:09:2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讯(记者 刘倩雯)4月20日,知识产权周启动仪式上,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武汉市中院发布了2020年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例。企业申请注册“雷神山”“火神山”商标的案例,因为恶意抢注,这家企业被处以最高罚款。

2020年初,湖北一家经营建筑用胶和材料的企业为支援雷神山、火神山医院建设,无偿捐助企业生产的建筑材料,并将这一行为发布在朋友圈。这个举动被北京一家名叫亿捷顺达的商标代理公司发现,代理公司通过电话营销的方式,建议企业用胶水注册“雷神山”“火神山”商标。

在利益驱使下,这家湖北企业和代理公司签订了《商标代理委托书》,并支付了4600元代理费。同年2月份,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注册申请。

然而,因违反《商标法》中“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的规定,两份申请被驳回。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金正涛说:“‘火神山’、‘雷神山’是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特定产物,它的权利人是雷神山医院、火神山医院,这个商标不允许被恶意抢注,如果说注册了这个商标,它不利于当前的疫情防控,也损害了武汉人民的情感。”

同时,企业所在辖区武汉东西湖市场监管部门也介入调查,认定企业属于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被处以严厉处罚。此外,亿捷顺达商标代理公司也被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最高额度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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