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刘倩雯
日前,国家省市先后出台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大了实施范围,延长了缓缴期限。武汉市人社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实施范围在原来五个特困行业的基础上,扩大到22个困难行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
新纳入17个困难行业
“原来,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政策,现在,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17个困难行业也可以申请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武汉市人社局表示,17个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在2022年出现1个月以上亏损的,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简化流程,支持“线上”申请
为方便企业办理,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对生产经营困难、所属行业类型等适用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在申请缓缴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缓缴申请及书面承诺后,按程序办理缓缴业务。单位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单位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按照操作提示办理缓缴业务。因湖北省社保信息系统于2022年6月22日18时至2022年7月25日8时30分停机,停机期间参保单位可暂缓办理缓缴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再线上补办申请缓缴6、7月份社会保险费的业务,不计征滞纳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停机期间,参保单位需申请暂缓缴纳的,也可通过邮件办理。单位将《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发至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对外服务邮箱,社保经办机构先行受理。
责编: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