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刘倩雯
打造进口商品集散中心,扩大高端消费品进口。日前,武汉市商务局公示武汉市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培育对象名单,8家企业入围。
为推动进口贸易创新,促进产业增效,武汉市今年出台了《推进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提出,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支持优质冷链食品进口,鼓励企业拓展进口消费品货源渠道,打造进口商品集散中心,扩大高端消费品进口。依托核心商业街区,吸引知名进口品牌旗舰店、体验店、集成店、概念店、首店以及快闪店等入驻。大力拓展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建设特色大宗商品进口集散基地,培育进口汽车、奢侈品、化妆品等高端消费品展示、分拨主体,扩充展销渠道,开拓进口药品仓储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综保区在扩大进口规模、畅通进口渠道、创新进口模式等方面持续发力。
今年6月,武汉市商务部门启动了市级进口商品集散中心申报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各区推荐、市商务局审核,此次拟将武汉中实欧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长江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华沛优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优合食品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湖北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银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新宁物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作为市级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培育对象,培育类别涉及优质消费品进口集散中心、生鲜冷链产品进口集散中心、大宗商品进口集散中心、零配件进口集散中心,包括平台型和链主型。
据了解,武汉市已优化调整了进口商品集散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新增了进口贸易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开展进口贸易促进活动。
《方案》在优化金融创新服务方面提出,探索多元化担保模式。实施“金关保”担保模式改革,实行“一保多用”,为企业提供保金、保函、关税保证保险、企业增信担保、财务公司担保等多种担保选择,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鼓励银行通过“单一窗口”、企业网上银行等平台,凭电子单证为示范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提升跨境结算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支持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适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提高贸易收付汇业务办理时效。鼓励跨境货物贸易优先采用人民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
同时,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示范区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运用应收账款融资等模式,提升中小企业融资便利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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