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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益诉讼立法加快进程 三年36.5万件案件维护公共利益

2023-10-20 07:06:3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随着我国公益诉讼工作的不断发展,公益保护观念的深入人心,公益诉讼立法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迫切需求。

在日前召开的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专题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展开深入研讨,通过思想交流凝聚、强化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共识。今年,有关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代表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的数据显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三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5万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7万件,提起诉讼2.5万件。公益诉讼有力地维护 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愿景

公益诉讼作为具有公益性质的诉讼活动,是公民参加国家事务管理的新途径,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有着广泛的适用前景。2020年7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以实际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年来,全国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5万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7万件,提起诉讼2.5万件。其中,聚焦专项活动划定的违法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立案19.8万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6万件,提起诉讼1.5万件。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公益诉讼案件紧盯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及地下水体的水污染、水生态以及饮用水安全问题,重点强化对大江大河大湖跨流域、跨区划水污染及城乡黑臭水体等的办案力度,共立案40967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源地面积122.5万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4680公里,清理污染的水域面积50.32万亩;紧盯工业和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以及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等问题,立案65585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710.3万吨,占地面积23.7万亩;紧盯非法猎捕、运输、寄送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人工繁育、饲养野生动物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问题,立案17724件。

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紧盯食品生产、经营、贮存各环节,重点督促建设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共立案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食品类案件19765件,网络食品违法类案件5846件,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78.7万千克,价值95.88亿元;紧盯保健食品宣传以及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平台等存在的违法情形,共立案保健食品违法类案件5533件;紧盯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共立案生产销售假药类案件2365件;紧盯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共立案饮用水安全类案件8145件。

最高检指出,将继续加大办案力度,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做实调查取证工作,健全完善公益诉讼业务框架体系,强化协同治理,提升专业化履职水平。

开展公益诉讼立法正当其时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前不久公布,共列出79件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第一类项目,其中,检察公益诉讼法(公益诉讼法)位列其中。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国公益诉讼制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近年来,我国的公益诉讼立法和实践进入了快车道,法律依据逐渐丰富,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有关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代表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

日前召开的研讨会透露,在公益诉讼实践中,检察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占全部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总数的95%以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又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90%左右,已形成以检察公益诉讼为主的公益诉讼基本格局。然而,随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愈发凸显,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因此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更具现实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5年来立案办理公益诉讼75.6万件。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开以来,案件范围不断拓展,办案数量不断攀升,公益保护效果日渐明显,逐步探索出公益保护的“中国方案”。

目前,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在法定办案领域上已形成“4+10”格局。其中,“4”,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10”,即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通过单行法的形式进一步增加了10个新领域,有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安全生产领域、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等。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规定,这些地方性法规除规定上述“4+10”领域外,进一步明确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诸如文物和文化遗产、互联网领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案件等,已经呈现出“4+N”的开放态势。

专家学者普遍认为,相对于传统的私益诉讼,公益诉讼更加复杂,存在难以处理的一系列法律制度难题,因此增强其立法的系统性非常重要。

●长江商报公益记者 李璟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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