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徐靓丽
2015年至今,中国已经有11个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全国形成了“1+10”发展格局,体现了多点位、重基础、错位化的服务业开放布局思路。
国新办24日发布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下称示范区)建设情况,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9月到2023年9月,示范区累计吸收服务业外资457.5亿美元,占全国服务业吸引外资的11.2%;2023年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5.9%。 2023年前三季度,11个试点示范省市服务业增加值达13.2万亿元。
“1+10”发展格局形成
近年来,我国不断采取措施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包括压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的服务业条目,增加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服务业条目,增加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与制造业相比,服务业发展现状和行业特殊性决定了服务业的开放需要在一定地区、一定范围先行开展试点,摸索出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然后扎实稳妥地在全国逐步推开。
2015年5月,北京成为全国首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2021年4月,试点首次扩围,将天津、上海、海南、重庆4省市纳入。2022年底,试点迎来第二次扩围,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等6个城市获批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我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已经涵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的主要省市,最早开始试点的北京已经于2020年升级成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全国形成了“1+10”发展格局,体现了多点位、重基础、错位化的服务业开放布局思路。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2021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从244856亿元增长至609680亿元,按不变价计算,2013—2021年年均增长7.4%。2022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达638698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
下一步,商务部将以北京示范区以及10个试点省市实践为基础,进一步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更好地发挥试点示范对全国服务业开放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各地区共享改革红利、开放红利作出新贡献。
已推出7轮15份试点方案
2015年至今,中国已经有11个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形成了一定格局,试点示范以“开放”为主题、以“产业”为主线,先后推出7轮15份试点方案、1300多项试点任务,为构建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服务业扩大开放基本框架、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探路先行。
试点示范逐步完善布局、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目前,试点示范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开放引领作用正日益凸显。2023年前三季度,11个试点示范省市服务业增加值是13.2万亿元,占当地地区生产总值的69.7%;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508.5亿美元,占全国服务业引资的55.6%;高技术服务业占当地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的43%,高于全国4.5个百分点。
从布局看,试点示范历经一次升级、两次扩围,现在已经拓展到11个省市,包括4个直辖市、海南省和6个副省级城市,这几个城市和省都是服务业开放基础比较好、创新活力较强的区域,基本形成了覆盖东南西北中、引领产业发展的开放布局。在市场准入方面,试点示范陆续推动开放科技、电信、文旅、金融等13个重点行业领域,培育了数字经济、绿色循环经济等多种新模式新业态。一大批优质企业落户发展,如全国首家外资控股的飞机维修公司、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外商独资的货币经纪公司、外资全资控股的持牌支付机构、中外合资保险集团等。
在机制体制创新上,试点示范发挥了地方首创精神,深入开展差异化探索。比如,北京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数字经济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施了90多项政策创新。海南建立了国内首个数据出境管理体系,开展了特医特药跨境医疗保险。南京推动出台了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业的系列政策举措。
在区域协调上,服务国家区域战略是试点示范的重要特点。比如天津开展的“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物流模式创新促进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上海推进跨区域电子权证互认、人才待遇互通,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庆与成都共建科创中心、金融法院和西部物流枢纽,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广州与港澳共享重大科研设备7000多台套,吸引了2000多名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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