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公益记者 江楚雅
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人类的未来。5月22日是第24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为“生物多样性、你我共参与”(“Be Part of the Plan”),凸显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的全民性,体现了各国政府、社会各界协力同行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到来之际,各地纷纷响应号召,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活动,引导鼓励公众加入到保护行动中来。
武汉在渔政码头举行了以“生物多样性,你我共参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包括放流5万余尾成鱼和鱼苗,发布江夏灵山生态文化旅游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成果,开展首义论碳·生物多样性助力双碳目标和绿色发展环节等。新疆乌鲁木齐通过举办青少年“自然笔记”大赛,带动每个家庭参与其中,营造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良好氛围。在青海西宁,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与西宁市植物园等多家单位联手,不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还将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更广泛的合作。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同时,作为最早签署、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之一,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上成果丰硕。
近年来,我国创新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保护超过30%的陆域国土面积;实施52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修复治理面积超过1亿亩;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设立首批5个国家公园,筹建了大熊猫、亚洲象、穿山甲、海南长臂猿等濒危物种保护研究中心,并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
生态保护离不开法治保障。我国第一部生态保护补偿领域的法律法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条例》内容主要包括财政纵向、横向补偿和市场机制补偿。其中财政纵向是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把一些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纳入补偿范围;地区间横向补偿是指流域之间、区域之间的政府间补偿;市场机制补偿则明确提出了政府搭台、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补偿路径。
此外,《条例》明确各级责任,引导社会参与。在现有的分类补偿方式基础上,《条例》明确国家加大补偿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扩大补偿实施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明确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建立分类补偿机制,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也为不同地区之间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提供法律依据,有利于形成各级政府共同投入、流域上下游共抓保护的格局。
目前,我国已有一些地区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取得成效,《条例》的颁布则为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统计体系提供了重要的遵循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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