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徐靓丽
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中提出,2050年,建成一批世界一流航空企业和一流航空枢纽。《指导意见》明确,增强北京、上海、广州等国际航空枢纽的洲际连接能力和全球辐射能力,加快提升国内国际互转、国际转国际中转能力,建成通达全国、辐射“一圈”、连通洲际、连接国内航空运输网络与国际航空运输通道的核心链接节点。
打造国际航空枢纽划定三阶段目标
作为运输经济在国土空间上的承载节点,国际航空枢纽是资源要素集聚的重要平台,不仅具有经济地理属性,更有战略价值属性。《指导意见》以2025年、2035年、2050年为节点,为中国国际航空枢纽建设规划了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
到2025年,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基本成形。运输生产规模和国内国际服务覆盖全面恢复,连通度和中转效率加快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恢复。到2035年,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全面建成。其中,具有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功能的国际航空枢纽运输生产规模、国际覆盖度、连通度和中转效率加速迈向国际一流水平。到2050年,建成一批世界一流航空企业和一流航空枢纽,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进一步完善,支撑我国建成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竞争力强的一流航空运输强国。
为了实现目标,《指导意见》从功能定位、规划建设、协同运行、运输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多项举措,支撑国际航空枢纽功能提升,推动国际航空枢纽体系优化。功能定位方面,强化国际航空枢纽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功能,提升国际航空枢纽区位门户复合型功能,加强区域航空枢纽面向特定区域国际功能,稳步推进专业和综合性航空货运枢纽建设;规划建设方面,切实加强枢纽战略谋划,科学做好机场总体规划,系统做好航空枢纽设施布局,统筹推进枢纽重大项目建设;协同运行方面,提升枢纽多主体协同运行水平,强化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建设;运输服务方面,围绕枢纽运营人配置资源建设枢纽,实施枢纽导向的航权开放和航权配置,提升航班时刻资源配置效能,强化枢纽发展政策环境支持。
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建设
统计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航空枢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旅客吞吐量千万级机场从2012年的21个增长到目前的41个。
《指导意见》对国际航空枢纽建设进行了整体谋划,从功能定位、规划建设、协同运行、运输服务等方面加快推进“3+7+N”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建设,对国际航空枢纽的功能定位进行了细化和深化。
“3”是指北京、上海、广州等国际航空枢纽,将增强其洲际连接能力和全球辐射能力,在辐射周边航空运输圈基础上,支撑“空中丝绸之路”建设,稳固发展欧洲、北美通道,积极拓展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及拉美、南太、印度洋及非洲通道,进一步加快提升国内国际互转、国际转国际中转能力,建成通达全国、辐射“一圈”、连通洲际、连接国内航空运输网络与国际航空运输通道的核心链接节点,强化国际航空枢纽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功能。
“7”是指成都、深圳、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哈尔滨等7个国际航空枢纽,结合城市功能定位,提升枢纽能级,建成辐射区域、连接国内航空运输网络与相关国际航空运输通道的链接节点,构建具有区位优势的国际航线网络,提升国际航空枢纽面向特定区域的区位门户复合型功能。
“N”是指若干区域航空枢纽,将加强区域航空枢纽面向特定区域国际功能,稳步推进专业和综合性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基于国家赋予的特定功能定位,提升大连、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青岛、武汉、长沙、南宁、海口等若干区域航空枢纽功能,鼓励构建“干支通,全网联”航空运输网络体系,提升对非枢纽机场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拓展面向特定区域的国际航空运输网络。高质量推进鄂州等专业性航空货运枢纽运营,加快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天津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不断提升航空枢纽货运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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