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武汉10条新规鼓励高校师生创新创业 20亿基金支持“楚材聚汉”

武汉10条新规鼓励高校师生创新创业 20亿基金支持“楚材聚汉”

2025-07-01 07:49:5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为加快把武汉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持续擦亮“楚材聚汉共建支点”品牌,大规模推进以科技为支撑的高校师生高质量创新创业,武汉市政府日前发布《武汉市推进以科技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下称“《措施》”),10条举措真金白银支持高校师生创新创业。

系列举措激发高校活力

2025年以来,武汉市密集发布举措鼓励高校师生创新创业,3月份武汉市政府发布《武汉市推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实施“学子聚汉”工程,加快建成大学生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留汉落户、创办企业、创业融资、成果转化、社会保障等各类服务。

5月底,武汉市发布《“创响荆楚”高校师生创新创业行动方案》,部署大规模推进以科技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新创业,聚焦解决好“有人创业、有钱创业、有平台支撑创业”3个关键问题,围绕培育壮大创新创业队伍、优化创新创业降本和融资服务、系统重建创新创业支撑平台等提出了19条措施,明确到2027年全省在校大学生接受创业教育覆盖面100%,建成省级以上高校科创平台200个左右,培育潜在科创“新物种”企业50家左右,新增科技型经营主体1000个以上。

武汉市政府近日再度发布《措施》,提出包括激发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活力,降低高校师生创新创业门槛,培育高校师生创新创业企业,加大早期基金投资力度,强化政策性贷款护航等举措在内的10条措施,要求各区、各单位根据《措施》细化具体操作细则,因地制宜出台支持高校师生创新创业专项政策。

为激发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活力,《措施》提出对以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完成人(团队),高校可赋予不低于80%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对休学创业的学生,高校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到10年。为降低高校师生创新创业门槛,武汉市对新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高校师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由商品房所在区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

资金支持降低创新创业门槛

在加大早期基金投资力度方面,武汉市将设立20亿元市级创业投资类基金,存续期15—20年。制订武汉市创业投资类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基金管理人尽职免责、容亏容错等管理机制,考核评价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予以评定,对主控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分别给予80%、60%的容亏率,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政府投资基金年度投入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或者直投科创项目的资金规模,应当不低于当年财政基金投入的20%。支持在汉高校依托校友基金、社会捐助资金等,联合市区创投基金设立不少于20只校长基金,用于投资本校师生创新创业项目。

在强化政策性贷款护航方面,武汉市推进“数据增信+财政增信”双轨并行,将师生创业企业纳入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和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范围,单笔贷款最高1000万元,财政资金给予贷款本金损失最高80%的风险补偿。对获得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师生创业企业首贷户,给予最高100万元、最长3年贴息支持。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对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500万元、最长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在做优师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上,《措施》提出支持高校建设师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链接场地、资金、校友、应用场景、创业导师等资源,将其纳入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根据孵化服务以“知识产权+现金”形式入股且获得社会资本投资或者产业订单的师生创业企业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在汉国家大学科技园优化重组,对新获批或者通过优化重组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

武汉市还将支持行业协会、高校院所、产业联盟、科技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面向高校师生举办高端论坛、创投沙龙等创新创业活动,对成效显著的活动主办方,鼓励各区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并对服务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成效显著的区,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长江商报记者 徐靓丽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