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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

2025-08-14 10:33:1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 涂媛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落地,助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8月12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关于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的要求,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提振消费的支持引导作用,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助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加快向好发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研究制定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政策内容、贷款流程、监督管理等三个方面作出规定。

关于支持范围,《方案》明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可享受贴息政策: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

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

在贴息标准方面,《方案》明确,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贷款合同利率需要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

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在贷款经办机构方面,《方案》明确贴息贷款经办机构为6家国有大行、12家全国性股份行及微众银行等5家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并鼓励地方财政将其他合规机构纳入支持范围。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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