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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监管新规出台在即 市场监管总局构建行业全方位制度体系

2025-12-01 08:46:2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刘倩雯

在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下,直播电商已成为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然而,伴随着行业的野蛮生长,虚假宣传、售后困难、数据造假等乱象也频频发生。

针对这一现状,监管层面再次释放重磅信号。据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制定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已完成各项审核程序,将于近期正式出台。这一新规旨在科学界定直播电商活动各方责任,构建经营主体合规、部门监管执法、行业协同共治的全方位制度体系。

此次新规的制定是基于直播电商行业参与主体复杂、交易链条长、跨区域经营等新特点,针对当前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出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将告别“粗放式”发展,正式迈入以规范化、法治化为特征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直播电商不同于传统的货架电商,在传统的线下交易或简单的B2C电商模式中,买卖双方关系相对清晰。但在直播电商的生态中,不仅有消费者和商家,还介入了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直播间运营者)、主播(直播营销人员)以及各类服务机构。

直播电商呈现出显著的“人、货、场”分离特征。主播可能身处各地的直播基地,货物发自全国甚至全球的仓库,而交易场景则发生在虚拟的数字化平台上。这种跨区域、跨时空的交易模式,使得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陷入“找人难、定责难”的困境。平台推给主播,主播推给商家,商家又可能处于异地监管盲区,导致监管执法难以落地。

针对这一痛点,《办法》的核心亮点之一便是“科学界定各方责任”。这意味着,未来直播带货的每一个环节都将被置于“聚光灯”下。针对直播电商行业“人、货、场”分离的特点,总局将继续加强对跨区域重大案件的指挥调度,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线上发现、线下追查,线下发现、线上管控”的直播电商一体化监管机制,推动全链条打击,实现源头治理。

面对直播电商监管的特殊挑战,市场监管部门将创新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直播电商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分层分级监管”与“穿透式监管”将成为重要手段。

针对电商平台跨域跨界经营的特点,市场监管部门将合理划分平台监管职责,统筹运用提级管辖、指定管辖等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将坚决依法查处具有全国影响的直播电商重大案件,支持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是直播电商主体较为集中地区的监管部门积极主动作为。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将积极推进直播电商“穿透式”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直播电商主体库建设,强化与直播电商平台的数据对接,并加强对高风险直播活动的重点监测。同时,组织开展直播电商平台服务管理国家标准研制,用标准化统一市场规则、引领行业发展。

在直播电商的“上半场”,各方角逐的焦点往往是流量、GMV(商品交易总额)和全网最低价。这种唯流量论的竞争模式,容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而随着监管体系的完善,行业进入“下半场”,竞争的核心将回归到供应链能力、服务质量和品牌信誉上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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