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徐靓丽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武汉市政府日前发布《武汉市加快培育研发型企业 推进研发产业化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下称《方案》),通过5方面和18条举措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目标到2027年,武汉市研发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建成市级概念验证中心30家、中试平台200家。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支持。
两年建成市级概念验证中心30家
《方案》提出从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做大研发型企业规模、加强企业研发支撑服务、强化外资研发中心引育、优化研发型企业发展生态等5方面18条举措出发,大力培育研发型企业,加速研发产业化,引导企业推出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新技术,为武汉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支撑。到2027年,研发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建成市级概念验证中心30家、中试平台200家,技术经理人突破5000人;企业研发主体进一步壮大,市级企业研发中心突破1200家,研发型企业超过300家,外资研发中心超过30家,在光电子信息、大健康和生物技术等产业领域形成3—5个研发产业集聚区。
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方案》提出深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骨干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壮大领军企业战略科技力量等4项具体措施。
在做大研发型企业规模方面,《方案》提出大力培育研发型企业、引导企业内设研发机构扩能升级、加大研发型企业招引合作、推动研发型企业集群发展等4项具体措施。
为加强企业研发支撑服务,《方案》要求从深化校企合作、建强产学研创新平台、完善研发配套服务等3方面着手,支持研发型企业购买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的科技成果,按照上年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实现技术交易额的8%给予企业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在强化外资研发中心引育方面,《方案》提出支持在汉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加大全球研发中心招引、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发展等3项具体举措。在优化研发型企业发展生态方面,《方案》提出吸引研发人才集聚、强化科创金融赋能、推动应用场景开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4项具体举措,将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研发型企业特点,创新科技信贷产品和保险服务。积极发展首发经济,支持“四首”(首台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轮次工程流片芯片)应用,加速创新产品产业化和迭代升级,并择优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根据《方案》,武汉市将实施初创科技企业“育苗计划”,每年遴选200家高成长性初创企业,以三年为周期滚动给予累计最高50万元经费支持研发创新活动。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对数字化转型能力水平达到二级、三级以上的试点企业,按规定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40万元的补贴。
武汉市将实施领军企业“引领计划”,对标国家科技领军企业标准,动态选树科研投入高、领军人才优、技术产品强的市级科技领军企业,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武汉企业梯队。推动在汉央企加强研发布局,开展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全链条创新。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市级层面给予每个联合实验室2000万元/年经费支持,支持周期为3年。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支持。对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企业,给予国家拨付资金最高50%、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为推动研发型企业集群发展,武汉市将因地制宜打造3—5个高水平研发型企业集群。支持东湖高新区重点围绕生物医药、光电子信息,武汉经开区重点围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东西湖区重点围绕网络安全,汉阳区重点围绕工程设计建造,武昌区重点围绕北斗应用,青山区重点围绕绿色低碳,洪山区重点围绕光通信设备及光电子器件、生物种业,江夏区重点围绕汽车零部件,打造研发型企业集群。鼓励相关区制定专项支持政策。集聚产业链大中小、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对获评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区,按每个产业集群500万元、单个区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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