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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5条举措打造“音乐之都” 版权方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2026-03-18 07:24:2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徐靓丽

武汉市日前发布《关于支持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从七方面着手,细化为15条具体举措,推进武汉市“965”产业体系数字创意产业链建设,壮大武汉音乐产业,打造“音乐之都”。其中,针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现象级音乐作品,版权方最高可获得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七方面着手支持音乐产业发展

音乐之都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授予的八大主题荣誉称号(文学之都、音乐之都、电影之都、设计之都、民间艺术之都、媒体艺术之都、烹饪美食之都)之一,该称号旨在表彰城市在音乐遗产保护、音乐产业发展及音乐文化推广方面的成就 。

为了推动演艺产业的繁荣,武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优化演出审批手续到为演出活动提供全方位配套服务,再到鼓励全国演出经营单位头部企业和领军人才落户,积极构建良好的演艺生态。

本次发布的《措施》从市场主体、平台建设、园区打造、IP创作、演出市场、人才引育、专项扶持计划等七方面着手,提出15条具体举措,壮大武汉音乐产业,《措施》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施行期间如遇国家或湖北省、武汉市相关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或湖北省、武汉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根据《措施》武汉市将设立专项扶持计划,所涉支持建设演出票务平台、支持各类音乐演出条款由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相关政策兑现。其他条款在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中设立专项扶持计划,市级财政扶持资金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所列各项资金奖励或补贴对象按次年度申报的原则确定范围。同一企业(项目)同类事项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多项扶持条件的,或同时满足本市其他政策规定的同类扶持条件的,除本措施明确可以叠加适用的以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

“真金白银”助力音乐产业发展

为支持音乐市场主体发展,《措施》提出让企业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的音乐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仅可申报一次)。同时支持音乐产业平台建设,对收录音乐与音频曲目总数超过50万首、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音乐平台,根据其经营收益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与上一奖励不重复享受)。

在产业园区打造上,《措施》提出支持通过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转型发展数字音乐产业园。对于改造投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改造后新增入驻文化企业数超过30%(含)、新增入驻办公人数300人以上(含)的园区,按其改造升级投入费用的5%给予改造方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通过考核的特色产业园区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IP创作上,《措施》提出支持“武汉创作、创作武汉”的重点音乐作品或剧目参与国内外重要音乐艺术奖项评选。对具有明显武汉IP、积极传播正能量、扩大城市影响力的现象级音乐作品,给予版权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基于“汉派音乐”IP开发文创产品、数字藏品、沉浸式演出等,拓展音乐产业链条。鼓励数字音乐行业拓展云演艺、线上直播、线上音乐社区等新业态,大力开发新兴数字音乐产品和数字音乐服务,提升数字音乐内容创新能力。

在音乐演出上,《措施》明确支持引进国际知名艺术家、演出团体来汉举办商业演出。支持在汉举办各类大、中、小型音乐演出活动。同时还对优秀音乐人才的引育给与了相关规定,明确支持人才计划申报、支持高层次专家申报、鼓励音乐领域产教融合。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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