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二审的日子
吴英所在的监室,共有22名女犯,研读了许多法律条文的吴英,显然是最较真的一个。只要一发现看守所有不规范的行为,比如劳动量过大、管教人员态度不好等,她都会提出来。
吴英也因此被管教人员认为“不识好歹”、“太过分”。但吴英不为所动,只要认为是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她就努力去争取,即使跟管教和所领导顶撞并接受处罚,也在所不惜。
虽然已经在看守所羁押近3年半时间,但吴英依然保持倔强的性格。
“有人说,吴英你在看守所羁押,这样对看守所,岂不是自找死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但吴英不接受这样的劝告,她固执地认为:“一个人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对三年多来看守所条件的改善,吴英也会如实地反映出来。尤其是今年5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讲话在央视《新闻联播》节目播放后,吴英感到看守所的一些做法,确实人性化了许多。不过,这跟她理想中的状况,尚有一些差距。
吴英案的二审日期也一再延期,以致没人可以确定究竟是何时。
7月15日上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做客浙江在线,在回答网友有关吴英案的进展情况时,徐建新说:“鉴于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给予严惩。”“目前该案正在(浙江)省高院二审过程中,请大家相信法院一定会有公正客观的判决。”
但6月12日,在凤凰网有关“你觉得吴英是否判死刑”的网络调查中,88%的网友选择了“不应该”判死刑。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在浙江,多起“集资诈骗案”的主犯,都被判了死缓,而不是死刑。
6月13日下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向社会上不特定人员骗取资金人民币27610万元”的诸暨妇女赵婷芝,以集资诈骗罪被判死缓。
此后,浙江红鼎创投创始人刘晓人因集资诈骗1.41亿余元,被湖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缓。
在吴英一审被判死刑后,浙江已有两例“集资诈骗”改判死缓的案例。2009年,在温州市中院,乐清农妇高秋荷和郑存芬,分别以集资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死刑。但其后在浙江省高院的二审中,两人都被改判死缓。至于为何改判,浙江省高院主审法官不愿向时代周报记者提及。
上述系列死缓判例,似乎都对吴英的二审宣判,构成利好。不过,吴英的二审结果究竟是死是生,显然远不到提前下结论的时候。倒是一些值得玩味的细节,间或通过一些媒体传递出来。
今年6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吕祖善分别作出批示。
《意见》明确:未经社会公开宣传,在单位职工或亲友内部针对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一般不作为非法集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及相关活动,行为人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不作犯罪处理。
但次日,在杭州媒体《都市快报》的报道中,浙江省高院相关人士在对这一条款进行的“解读”中,专门指出“那些明显的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是例外,比如吴英的案子等”。
这个“比如”,对吴英及其家人来说,无疑不是什么好消息。
7月19日,就在吴英面见律师的当天,吴英的父亲吴永正,让律师带话给吴英。一向对女儿少言寡语的吴永正说:“爸要求你,在这次庭审中,你必须勇敢地、不要有所顾虑地、亲自将整个事件的真相说出来,公之于众,大白于天下!”
(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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