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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猥亵坠亡案8分钟结束 领导夺门而逃(二)

2010-09-28 02:22:12 来源:长江商报

律师介绍

警方通报强奸案情细节

据邱阿红家属代理律师唐先生介绍,在9月13日,警方向家属通报了邱阿红的死因。在会上,警方告诉家属,邱阿红被人强奸,涉案5人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说,案发当天下午6时许,韩某、王某在912房间强奸丽丽(邱阿红的朋友),林某、龚某、徐某则在929房间强奸邱阿红。邱阿红曾反抗想逃,但房门被龚某和徐某死死堵住。他们将她拽了回来,林某打了她一耳光,并将她一脚踢倒在床上。

林某强奸了她后,龚某和林某等继续在房里对邱阿红施暴。邱阿红于6时45分再次从房间逃离,经客房过道跑至窗边,从9楼跳下。据新闻晚报

家人提出四点疑问

听到这5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消息后,邱阿红的家属表示,一定要将他们绳之以法,并对此案的处理提出几点质疑。

疑点一:为何要重新尸检?

9月13日,凤凰县公安局称此案移交到湘西自治洲公安局侦办,要进行二次尸检。家属并没有要求,为何警方要做第二次尸检?警方在第一次调查中是不是遗漏了有关送检项目?

疑点二:为何不及时通知家属?

9月4日,邱阿红跳楼身亡,直到9月6日下午,家人才得到消息。邱永贵说,出事时,女儿身边就有身份证、手机等物品,警方很容易找到家人的联系方式,为何要拖延两天才通知?

疑点三:鉴定结果为何迟迟不公布?

9月13日,案情通报会上,凤凰县政法委负责人承诺于9月14日出鉴定结果,为何至今没有下文?

疑点四:警方通报为何避重就轻?

9月13日,警方向家属及律师通报案情,明确表示邱阿红跳楼前被人强奸。 9月20日,凤凰县公安局通报案情时,为何只表述为猥亵?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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