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王鹏向记者展示被解除刑事拘留后警方归还的物品。 新华社图

昨日,王鹏接受众多媒体采访。CFP图
本报讯 昨天零时许,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向新华社记者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
吴忠市市委、市政府通报说,今年11月23日,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对当事人王鹏实施刑事拘留,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市委、市政府责成吴忠市有关部门对利通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王鹏案进行了依法审查。审查结果认为,利通区公安分局在办理王鹏案件中存在过错,将本应属于自诉法律程序的案件按照公诉案件办理,属于错案。
当晚,记者从当地警方证实,王鹏已被释放。
吴忠市市委、市政府通报说,吴忠市公安局决定,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刑拘王鹏,使用法律不当,是一起错案,予以依法纠正,立即解除对王鹏的刑事拘留。
忠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处理本案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利通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泽祥予以免职;责成利通区区委对负有分管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汪红东予以免职;责成有关部门对涉及本案件的相关事宜作进一步调查。
分局局长政委被免职
记者从包括警方等多个渠道了解,此次王鹏被吴忠警方刑拘,并不仅仅是王鹏举报马晶晶涉嫌公务员考试舞弊之事,还与其举报马晶晶父母经济问题有关。
据一位吴忠警方人士称,王鹏曾向吴忠政界多位人士投递信函,内容涉及辱骂马晶晶的父母——现任宁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马崇林及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丁兰玉。此外,信函还包含举报马崇林及丁兰玉涉嫌存在“经济问题”的内容。此事让马晶晶父母极为苦恼,吴忠政坛也有风言风语,给当地带来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记者注意到,吴忠警方对王鹏采取刑拘措施的时间,是在11月23日;在《拘留通知书》上,王鹏的父亲王志昌签字时间也是11月23日。然而,据王志昌证实,这是吴忠警方“逼迫”他所为,“一个姓石的警察说,我必须写11月23日,但那天是25号”。
据王鹏的代理律师周泽分析,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吴忠警方此举明显违反了法定程序。
刑拘与举报经济问题有关
昨天,王志昌介绍,他是凌晨接到王鹏电话说,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向他道歉,称是一起冤假错案。王鹏还说,他在看守所曾被刑讯逼供,“被扇了十几个耳光,踢了十几脚”。
王志昌听到儿子在电话中说,王鹏两只手被手铐卡破了,警察用皮鞋踢他的腿,弄得腿上满是青紫,头也被打了无数巴掌,好几天来,头还是很昏。王鹏出来后接受采访时给记者拍了身上的伤痕。
王志昌表示,王鹏离开看守所时向警方提出四个要求,包括要求警方和组织为他恢复名誉,不要影响了政审;此外,由于报考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因被警方抓捕耽误了缴费,现缴费时间已过,要求帮助解决等。
昨天上午,王鹏的代理律师周泽已乘飞机赶往宁夏,就撤销案件以后的善后事宜和当地公安局进一步沟通,协商国家赔偿问题。
周泽表示:“既然当地公安局已经对此案定性为‘错案’,那拘留这么多天,撤销以后肯定牵扯到国家赔偿。”
周泽认为,即使王鹏发帖举报内容不实,也要看具体的情况,不能说拘就拘。“在我看来,即使举报不真实,公安机关还要判断,王鹏是故意编造事实并传播,还是他有自己的根据,对这些要做一个判断。另外,还要看主观上的动机,根据这一系列行为做出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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