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万方 通讯员 沈佳)除了按学年收费外,省内普通高校学费也可能按学分收费了。
昨日湖北省召开《湖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19名听证代表一致原则同意采用学分制收费方法。听证会参加人应到19人,实到19人,其中消费者8人,占总数的42%,符合听证会要求。
将尽快报省政府审定
省物价局表示,将尽快把听证会代表的意见等材料形成报告,上报给湖北省政府,待审定同意后,再正式成文实施。该办法用适合本省境内具备条件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过并不强制推广。
尽管参会代表都原则性同意新的收费办法,但对每学分的价格能否由政府制定上限,必修课和选修课比例能否调整,修完规定学分能否提前毕业等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提早修完学分可省学费
按听证方案,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简称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学分制学费总额=专业学费×学制+每学分学费×总学分数。
每学分学费标准由各高等学校提方案,交给省物价、教育、财政等部门批准。专业学费=(学年制学费总额—每学分学费×总学分数)÷学制。
但若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规划提早完成学业。以3年完成4年的学业为例,该学生只需缴齐必修的学分学费,而第4年的专业学费则不需要出。这样省一笔学费。
对于修双学位的学生,除了缴纳本专业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外,第二专业只用缴纳学分学费。
省物价局表示,实施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学生按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原学年制学费总额。
考试不合格给一次免费补考
实施学分制收费将学分与学费挂钩,学生先选课后缴费。这样一来,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意愿自主选择专业、课程,自己决定学习进程。
选课选教制要求开出足够数量和较高质量的选修课,这有利于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渗透和融合,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按照该“办法”,改按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对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必须给予学生一次免费补考或免费重修的机会。
对于补考再不及格,或需要再次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学校可收取学分学费。
四大疑问
一年要缴三次学费,学校不会巧立收费名目?
消费者代表徐桂菊是大学教师,也是学生家长。她打趣地说:“以前一年缴一次学费,现在变成一年缴三次学费。”
徐桂菊说,按学年收费,每年九月,家长一次给孩子几千元,按新学分收费方案,每年九月开学缴纳专业注册费,两个学期末缴纳学分学费,交钱麻烦,给学校增添负担,耗费精力。
徐桂菊说,学生上多少门课,就缴多少钱,难免有学生会有“花钱买学分”的想法,把教师与学生之间当做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来自省工商局的消费者代表佘振义担心,学校会不会巧立收费名目,变相提高学分收费标准,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为追求数量,教师会自降水准?
“我们以前上选修课,哪门课老师管得松好过,就选哪门课。”
武汉大学在读研究生李梦瑶说,自主选课后,会不会导致一些教师追求数量和业绩,而不注重质量,放宽过关条件。
消费代表施鹏也表示,很多新入职的教师,实际操作经验少,学生肯定倾向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年轻教师绩效越来越差。
两年修完四年课程,学校让毕业不?
按学分收费后,学生可以在两年内把四年的课程修完,学校给发毕业证吗?
施鹏说,很多学生向他反映,如果成绩好,两年修完所有学分,不知道学校是否发毕业证?毕业后找工作,单位认不认?
施鹏表示,很多家长担心,会不会有学生急于求成,个个搞速成?
贫困生如何从优选科?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如何自由支配自己的学科选择呢?”徐桂菊提到,贫困生如何均衡享用优质资源。
有多位听证代表指出,对于享受助学贷款和资助的贫困生来说,他们每年向学校缴纳的学费,由资助人一次性打给学校,数目有限。而一些他们可能感兴趣的课程,学分高,学费贵,这样,他们就无法享受到优质的课程。
很多代表表示,实施学分制收费后,以往学校对贫困生的学费减免、补贴等优惠政策,是否也需要重新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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