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
数据之变折射出的改革思路
起征点从2000元到3000元,税率结构从9级到7级,首级税率从5%到3%……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两次审议中这些数据的变化,折射出我国个税改革过程中关注民生、重视民意、维护社会公平、从分类向综合税制迈进的思路。
提高起征点,在我国个税历史上共有两次:2005年,起征点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7年,起征点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这次涉及的减税额是我国个税史上最大的一次,近几年,国家把民生问题摆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个税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仅是税制改革问题,更是民生问题。”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实施30多年来,曾历经数次修改,而针对工资、薪金所得税收的修改每一次都涉及起征点,这次是个税法首次对9级超额累进的税率结构进行修改,也是本次改革的最大亮点。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副主任刘怡指出,对9级超额累进的税率结构进行修改实际上比调整免征额更能起到有效降低税负的目的。
将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相关部门测算,这样修改之后,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税负水平进一步降低。
相关专家表示,个税的重要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对于个税而言,最大的税源应该是富人,针对中低收入者,个税应该给予相应的减免,我国的税制设计中个税的这一功能已经有所体现。
据新华社
草案修改两次
税额降了200多元
●现行个税方案
4500元(月收入)-2000元(起征点)=2500元(应纳税额)
2500元(应纳税额)×15%(税率)-125元(速算扣除数)=250元(税额)
●一审草案
4500元(月收入)-3000元(起征点)=1500元(应纳税额)
1500元(应纳税额)×5%(税率)-0元(速算扣除数)=75元(税额)
●二审草案
4500元(月收入)-3000元(起征点)=1500元(应纳税额)
1500元(应纳税额)×3%(税率)-0元(速算扣除数)=45元(税额)
●总结
45元(二审草案税额)-75元(一审草案税额)= -30元
45元(二审草案税额)-250元(现行税额)=-205元
注:以上月收入均不含三险一金
小知识
速算扣除数
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数据。在超额累进税率条件下,用全额累进的计税方法,只要减掉这个常数,就等于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故称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是这样算出来的
全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2000×10%=200
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1500×5%)+(500×10%)=125
速算扣除数=200-1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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