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养女:妈妈叫陈打大力一点
王曼莎9岁的养女口供称,她妈妈(王曼莎)和戴声的妈妈多次打戴声。她见过她妈妈用“不求人”打戴声的嘴巴,还叫陈美琼一起打,她妈妈叫陈美琼要打大力一点。
附近邻居:经常见孩子在走廊罚站
住在同一栋楼的不少邻居口供称,听到过陈美琼打骂孩子的声音。同一楼层的一住户称,他还多次看见陈美琼拉着小孩到一楼走廊处罚站,基本上每个星期都看到小孩被罚站,经常看见小孩身上有伤,小孩说是妈妈打的。
观点PK
公诉人:应以故意伤害罪严惩
公诉人指出,陈美琼受王曼莎的欺骗称其儿子戴声患病,而多次殴打被害人,虽其犯罪动机是教育儿子,而且也受人欺骗,但是作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正常人,应当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后果及危害性。王曼莎与陈美琼一起长期殴打被害人,特别是在案发当天,持不锈钢管殴打被害人腿部直至被害人死亡,其行为也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王曼莎以帮助陈美琼教育儿子为由,多次殴打戴声,而且现有证据证明戴声并没有病,戴声的病都是王曼莎捏造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王曼莎仍怂恿陈美琼殴打虐待儿子,并与其一起殴打虐待,其主观恶性较大,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辩护人:陈某属过失致人死亡
陈美琼的辩护人认为应定过失犯罪,陈从主观上来看没有伤害儿子的主观故意,完全是由于受到王曼莎的欺骗。虽然陈美琼使用了一些竹棍等打孩子,但打的都是手脚等非要害部位,而且打的时间是间隔的,也相信这样就能治好病,请求法院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王某是虐待致人死亡
王曼莎的辩护人认为定性为虐待致死,被害人多处受伤,新旧程度不一,也就是说这些伤害是长时间形成的,不是一次性形成的,还有营养极度不良,也是长时间没有吸收营养,导致身体严重失衡,也是符合虐待罪的特征。
孩子父亲:不能原谅,要严惩判死
庭后,戴声的父亲和姑姑接受记者采访,两人早已哭得双眼通红。“我6月出海,她以前没怎么打的,是认识那个女人之后才开始”,戴父表示,“(妻子)不可原谅,我不但要求她赔偿,还要法律严惩,我们早就警告过她那个女人是骗子,她还叫那个女人‘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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