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爆深圳公务员更多办公室不雅照被扒出 网友:限制级淫照还是色情视频 (四)

爆深圳公务员更多办公室不雅照被扒出 网友:限制级淫照还是色情视频 (四)

2012-10-11 10:09:06 来源:长江商报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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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片显示会计和老板勾搭

微博上虽然传得热闹,但有不少网友慧眼认出,片中人物似曾相识。“老帖了,A片里的,就是普通人自拍,跟当官的好像没啥关系”,一名网友留言称,昨日网上所传不雅图片早就有,不过并非公务人员,而是普通人。

南都记者昨日在某色情论坛上逐一翻阅,终于找到相关视频和图片。早在半年前,就有该不雅视频发在该网站上,昨日微博所流传的照片正是该视频的部分截图。

该视频约20分钟,场景在一普通办公室内,帖子上注明二人身份是女会计和公司男老板,无任何深圳信息,更不涉及官员。拍摄视频的机器放在二人斜对面位置,整个过程中男子不时看着电脑,并打字与人交流。

网友指营销账号借机骗粉

南都记者留意到,短片的传播过程中,不少营销账号从中推波助澜,被网友指责是在“骗粉”。如实名认证的“《中国微看点》杂志主编张继良”,南都记者查询新闻出版总署,并无《中国微观点》这样的公开出版物。该微博仅为一个个人微博,但一番包装,俨然是一本出版物主编的微博。

另一名微博网友“木尔”,微博简介称“合作或爆料请私信联系”,新浪认证仅为“新浪名博”。但其实是一个营销账号。在一个传播相关内容的微博上,有网友更是直指,不论内容真假,只要有官、权、钱,再带点色,帖子必火,粉丝必涨。

一些严肃的新闻类微博也参与到转发。如网易新闻客户端官微。截至昨晚9时许,该微博仍未删除,有将近400的转发量。

说法

律师:传播淫秽图可拘留罚款

传播类似限制级图片,以及捏造片中人员的身份,会存在怎样的法律风险?广东震鹏律师事务所律师余翔介绍,根据《治安处罚法》第68条的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另外,根据该法第42条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也可以被处以拘留和罚款。同时,片中的受害者隐私权已遭到严重侵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传播者停止传播,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南方网)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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