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法
律师:救治是医疗的法定义务
对四家医院拒绝收治赵琴芬的情况,杨名跨律师表示,医院或职业医师的做法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他说,依照法律规定,只要有患者上门求诊,双方就构成法定义务,医疗机构、医师应当积极救治病患者,除非医疗条件不能满足的除外。
“如果医院拒绝救治或害怕承担责任而拒绝收治患者,导致患者死亡或伤残的情况,医疗方则构成间接故意杀人或伤害的刑事责任。相反,医院在尽力救治而出现这两类情况的医方不需承担刑事上的责任。”
他说,四家医院以“没有引产药水、没有床位”等医疗条件的限制,拒绝收治患者,只要能举证,患者方可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同行:胎死腹中手术可能致孕妇死亡
就上述几家医院称,“没有引产药水”的情况,昨日记者采访一家省级医院相关医生,她说道,“这种药水主要是‘医伤养病’的药水。这种药物价格很便宜,但是现在很多医院都断货。就是我们医院也仅剩下几只。因为药品便宜很多厂家停止了生产,进不来货。”
“如果有引产药水,遇到类似胎儿死在母体中的情况,有药会很方便、快捷。”
但她也表示,胎儿死于母体中,做手术对母体危害很大。“因为胎儿死于母体时间较长,胎儿的组织就会被母体吸收到血内,很难排除。就是做剖腹手术,随时可能造成孕妇死亡。”加之,“8个月的胎儿期,母体里是否还有其他病,这些都不知道,这样也加大了手术的风险性。”
对广泛议论,上述几家医院是担心高危产妇带来的医患纠纷,而拒收患者,她表示,并不排除有这些因素的存在,“因为引产手术风险确实很大,一旦出事,患者不理解,最后还是要找医院闹事。医生也很无奈。”
网友:引产针水和床位是问题么?
赵琴芬在昆明三家医院求医过程中,被引产药水、床位问题挡在门外。而这三家医院在昆明都是知名医院,而且都是由医生推荐而去。
行业内人士透露,引产药水在这种级别医院也应是常备的药物,即便没有,也能迅速调来。另外,引产药水没有,可以用剖腹产的办法将死胎取出。而床位问题,就更不是问题了。这位业内人士说,昆明这座城市中,每天急诊的病人那么多,都能有床位,这种类型的病人就没床位么?
就医院以“没有引产药水”而拒收患者的情况,也遭到更多网友的质疑,其称引产药水为常用药品,医院明显是害怕高危产妇在医疗中出现医疗纠纷而拒收。
有不少网友表示,“医院应有医德”。他们认为,医院作为病患者治疗机构,无论是私立或公立医院均有不可推卸的救治责任;类似事件,值得医疗机构反思。
声音
tomography007:胎儿已经死了,产妇如果再出问题,很多人不能接受,就会大闹医院,殴打甚至砍杀医生,索要巨额赔偿。医生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玲妹子_z:现在的医院是不是为了怕医疗纠纷就拒绝一切有潜在生命危险的孕妇呢?以后自己怀孕,该怎么办呢?
飞女正传amigo:医患关系的紧张最终受害的还不是病人!医患体系的不健全绝不是发生任何事情医院赔钱了事能解决的!
蔡文新cwx:我在这一行业做心里深有感受,医闹太多,过去医院都不会见死不救,后来是见死就抢救也救不活的就赖医院了,所以现在医院怕了就干脆都不救了。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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