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强奸的黄兴贵 成都电视台“真相30分”截图
大关县公安局不愿置评
昨日上午,记者拨通了大关县公安局及该局刑侦大队的电话。接电话的人说,刘义是大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而当记者提出希望核实《副局长的酒桌陷阱》视频中,花10万元收买证人的是否是刘义时,对方表示,如果是刘义的话,要看收买证据是个人行为,还是办案需要。如是办案需要,《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但对于刘义是否花钱买证据,刘义跟黄兴贵之间有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这样做,同时,之前不予立案,黄兴贵后又因涉嫌强奸被刑拘,为何会发生这样的变化等问题,对方没有回答。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大关县公安局政工室的电话,依然提出想要了解上述问题,但对方回复记者称:“按程序来采访。”而当记者拨通大关县政法委办公室要求了解上述问题时,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还没有注意到这个视频,不清楚情况,但会向政法委领导汇报。接下来,记者又先后拨通了大关县委宣传部和刘义的电话,前者一直没有给出一个明确说法,后者在接电话后称“打错了”。
昭通警方称收买者不是民警
针对此事,昭通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电话里告诉本报记者,“开始时双方各自找了中间人来调解,余某一方提出10万元的索赔,而黄兴贵只答应赔6万元,因分歧太大才报了警。”由于事件发生后才报案,留下的证据少。但经大关县公安局认真调查后发现,视频中索要证据的男子“是中间人,他们的好朋友。不是刘义,也不是其他民警”。
这名负责人还说,黄兴贵涉嫌强奸余某,被警方刑事拘留了,大关县警方向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批捕申请,但被检方退回补充侦查,退回的原因不清楚。据悉,11月30日,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做出了不予批捕决定。记者多次电话联系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但据余某称,“我老公问过县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原因是证据不足。”
大关县工商局拒绝回应
余某还指责,是钟某、黄兴贵夫妇试图掩盖他们搞传销的行为。对此,钟某说,她只是带着余某买五清通体组合保健品,没有得到任何利益,也没有参与传销。余某称,这种保健品是一种非法产品,以前曾被央视曝光。记者在一家公安机关网站上的“警惕变相传销”警示中发现,公安已将销售“五清通体组合”列为传销活动。
这种保健品的合法性到底如何?昨日下午,大关县食药监局员孙先生说,余某买这种保健品的美容机构是合法的,购买的产品也是合法的,但不清楚是否是传销行为。
记者拨通大关县工商局办公室的电话,一名女工作人员说,黄兴贵是该局下属的翠华分局一名普通干部,但不清楚进展情况。至于黄兴贵夫妇是否参与传销,大关县工商局是否有调查过等问题,这名工作人员称不知道。记者问她,大关县工商局谁知道,她也拒绝回答。
(云南网)
女教师丈夫:对方曾说愿赔钱
余某说,由于屈辱和不知所措,一直到14日她才把一切告诉丈夫。于是,在丈夫的带领下,她到昭通市大关县公安局报了案。余某的丈夫称,事发后,黄某还找到中间人到其家中来赔礼道歉,愿意补偿6万元,但遭到了他的严词拒绝。余某的丈夫还说,当时黄某来到其家中,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他都进行了录音。其中有段话是这样说的:“由于余某酒喝多了,没力气推动我,我就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余某的丈夫称,从14日报案到现在,已经过了10多天时间,可犯罪嫌疑人还在逍遥法外,继续在单位上着班。他们去见了大关县公安局一副局长,副局长说事情发生是属实的,只是受害者是自愿还是被强奸的他们正在调查中。
干部之妻:他们是“你情我愿”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黄某。黄某极力否认,声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了,他这里不愿意解释什么。“绝对没有强奸这回事的,你们可以去找公安机关了解的。”
而黄某的妻子钟某起先的态度也是多番推辞,在记者多次追问下,她才简单地说了几句话:“欢迎你们做报道,你们想怎么报道就怎么报道吧!”钟某称,自己和余某是同一个学校的,两人的关系犹如亲生姐妹一样,余某生病了,孩子打吊针了,她都会去看望和照顾的。余某也经常到她家来玩耍,没有想到余某背后勾引自己的老公,还干出了对不起自己的事情。“我完全是引狼入室,他们两个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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