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公安部辟谣新交规8个传言 否认开车抽烟记分(二)

公安部辟谣新交规8个传言 否认开车抽烟记分(二)

2013-01-07 14:10:3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传言二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权威解读: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123号令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

同时规定,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传言三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当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撞伤害。

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传言四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权威解读:123号令根本没有相关规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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