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公安部辟谣新交规8个传言 否认开车抽烟记分(三)

公安部辟谣新交规8个传言 否认开车抽烟记分(三)

2013-01-07 14:10:3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传言五行驶途中接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及时发现和处置路面出现的状况。而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和判断、处置能力。

对此,123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

传言六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这一传言是严重误读,123号令根本没有相关规定。只是一些地方有作出关于行驶途中不能吃食物等方面的规定。

传言七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权威解读:公安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123号令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传言八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予以记分。

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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