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华商学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派发安全承诺书另一目的是配合增城市委市政府对学校周边路段的整治行动。
律师:
不听劝发生意外
学校可部分免责
据了解,今年1月,华商学院的校道上多了一幅手写的《通告》,物业公司要求华商校区广大师生“不要横跨马路到对面消费”,对于不听劝阻的学生,“一经查获,报学生处并通报批评处分”。
如果有学生违反承诺书内容横跨马路、或到城中村消费发生意外,学校是否可以免责?邱会锋的回答是:“如果学生发生了安全事故,该谁负责就谁负责。”
有学生疑惑,学校是否推卸责任?对此,广东省德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震表示,学校与学生签署的安全承诺书确实有法律效力。“这份安全承诺书表明,学校已经提醒过学生不安全的消费场所,如果有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可以免除大部分责任。”
同时陈震认为,学校不能用此承诺书作为免责的挡箭牌,应该加强学校管理,让学生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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