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制定应急预案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确保高考考试和录取安全,教育部近日已经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省招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厅(教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根据安全责任书,省招委要组织教育、公安、安全、地震、气象、电力等部门对高考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省招委要在高考期间设立高考指挥部,快速有效地处理高考中出现的突发、偶发事件。
另外,省招委要在命题、试卷印制、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录取等环节采取措施,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还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高考工作应急预案。
整治“点招”等违规行为
近年来,“点招”等违规招生屡禁不止,损害教育公平。对此,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督促省级招生考试部门、高校严格落实国家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规定,不得出台与国家招生政策相违背的招生办法,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按照要求,将开展以整治“点招”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调整计划原则上要在批次投档之前投放,一律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录取,高校在各省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必须经过公开征集志愿完成。对于违规降分录取的“点招”行为一律立案查处。同时,还将重点检查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加分政策、录取信息公示情况。各高校要公开预留计划数及使用标准。每批次录取后、下一批次开始前,各地、各高校要公开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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