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广告也引起了工商部门的关注。广东省工商局20日晚间发布消息称,经初步了解,该广告为某产品的商业炒作。广东省工商局认为,上述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五)项关于广告不得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
对此,广东省工商局已于20日下午召集南方都市报社、广告主及某广告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此类广告并要求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并已启动立案程序。该局也请广东全省媒体自觉抵制类似广告内容的宣传。(完)
原标题:南都“小三”广告系商业炒作 广东工商启动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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