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有问题
小朱的确拣了大便宜
法院执行局的黄法官告诉小朱,房子没有问题,可以正常交易。
原来,这是一套拆迁安置房,房东李某原先在宁波的一家汽车修理公司上班,工作比较辛苦。看到身边的朋友投资做生意赚了大钱,他也想试一试。
去年,李某用这套房做抵押,向银行贷了50万元,跟朋友合资开了一家饭馆。因为经营不善,饭馆的生意很惨淡,李某无力归还贷款,今年7月被银行告上法庭。
按照银行的申请,评估公司对这套房子进行了评估:房子市值80余万,法院确定的起拍价近70万。
但李某拿到评估报告后提出:他楼上的住户不久前以80多万元的价格卖掉了同样面积的房子,法院的起拍价有点低,希望可以争取些时间,自行找寻买家,减少损失。
法院将情况告知了银行,银行方面同意拍卖暂缓,给李某一个月时间自行卖房。
对门老太原来是房东母亲
降价是为给老人找个热心邻居
黄法官说,因为这套房子的特殊性,他接到过不少意向购房户的电话,但从没听说房东要降价卖房。
于是,黄法官帮小朱打听了一下。
房东李某告诉黄法官,当年拆迁时,自家分到了两套房,抵押的这套是李某自住,父母住对面。
那天小朱看房时遇到的拎菜老人,就是李某母亲。
李某说,自己常年在外工作,平时很少有机会照顾父母,如今父母年事已高,自己的房子又要出售,他担心以后父母没人照应。
但那天小朱的热心之举,让他觉得可以放心一些。母亲也对他说:“这个小伙子心肠不错,人也蛮勤快,和这样的人做邻居,我挺喜欢。”
所以,他宁愿降价,也要把房子卖给小朱:“有个热心肠的邻居,偶尔可以帮忙照看一下我父母,我放心些。”
明白了事情的缘由,小朱放心了。前两天,他和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以78万元的价格买下了那套房子,比挂牌价少了两万元。
本报通讯员 尹瑜 黄浩 本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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