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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强奸同龄少女因自身原因未遂 事后竟互留手机号QQ(二)

2013-11-21 11:41:21 来源:长江商报网综合

法制网讯 辍学在家的少年整日游手好闲,在向同龄少女伸出魔爪意欲抢劫强奸后,竟留下自己的手机号和QQ号。近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以强奸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傅某有期徒刑5年。

法院审理查明,16岁的傅某成长于单亲家庭,初中未毕业便辍学在家,平时爱好上网,经常玩暴力网游及浏览黄色网站。

2012年11月28日晚,傅某随身携带一把剪刀在街上四处闲逛,正好遇上放学独自骑自行车回家的袁某(女,1998年生),傅某心生歹念,上前将袁某拉下车并挟持其到附近的河边,要求其交出身上的钱,后见袁某未带钱便生强奸之意。袁某在傅某欲强行发生性关系时,趁其不注意跳入河中逃走,傅某强奸歹念未得逞。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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