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16岁少年强奸同龄少女因自身原因未遂 事后竟互留手机号QQ(一)

16岁少年强奸同龄少女因自身原因未遂 事后竟互留手机号QQ(一)

2013-11-21 11:41:21 来源:长江商报网综合

16岁少年傅某辍学后游手好闲,沉迷暴力游戏与黄色网站,两次对独行的同龄女孩起歹念,抢劫不成改强奸:第一名女孩袁某跳河得以逃脱;第二名女孩杨某因害怕放弃反抗,但傅某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事后竟强迫杨某互换手机号和QQ。

少年强奸少女未遂

图文无关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