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表示维护合法权益不应违法
据曹海丽的辩护意见书,认为曹海丽购买证件及印章行为于法不合、于情可原。辩护人认为,虽然其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因事出有因,值得同情和原谅。
公诉人表示,三被告人行为有社会危害性,打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鉴于认罪态度比较好,对三位被告人应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其中,建议判曹海丽6个月到9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最后,法官表示,曹海丽是为了让儿子获得教育,是正当的合法的权利,但是行使合法权利,应该通过正当合法手段,而非通过违法行为来获得。
该案未当庭宣判。
■ 对话
来京工作多年没办暂住证
新京报:为什么要办假暂住证?
曹海丽丈夫:孩子要在这上学,我们的暂住证要至少六个月的。我们一直在这工作,但暂住证没办。我们来北京3、4年了,以前也办过暂住证,后来用不着就没再办。
新京报:对外地孩子在京上学要这些繁杂手续有什么想法吗?
曹海丽丈夫:说白了作为老百姓,我们什么也想不到,就想把这事儿了了,就没有太大压力了,现在出事,她(曹海丽)就跟傻子一样。从9月份孩子回老家上学到现在,一直没见到孩子,她心里一直不好过。
新京报:以后孩子会回北京上学吗?
曹海丽丈夫:对将来目前没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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