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非京籍母亲难凑“五证” 为儿子上学违法造假被抓(四)

非京籍母亲难凑“五证” 为儿子上学违法造假被抓(四)

2013-12-11 15:48:24 来源:综合

    ■ 追访

    借读“五证”要求严格

    曹海丽说,为了“无监护条件证明”,今年5月,她向单位请假,回老家开了一张证明,是写在稿纸上盖了公章,但拿到北京后,被回龙观街道告知格式不合格。同时,暂住证也是刚办的,不满6个月,这让她决定办假证。出事后,孩子已返回老家上学,由患病的老人照顾。

    负责办理曹海丽儿子借读证明的为回龙观镇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主任在作证中称,该办公室主要负责外地在本地居住的新生入学问题。非京籍在回龙观居住的适龄入学儿童,一般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至少有一人在回龙观地区居住半年以上并持有暂住证明。

    该负责人称,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办理借读证明批准需要5证:1,家长的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在本辖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原件。5,全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无监护条件证明,原则上是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乡镇办公室、街道计生办等下属科室盖章出具。暂住证需要在京时间满6个月以上。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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