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台湾“富二代”李宗瑞性侵34名女子获刑79年7个月!还能活着出来么?(一)

台湾“富二代”李宗瑞性侵34名女子获刑79年7个月!还能活着出来么?(一)

2014-09-02 15:55:18 来源:长江商报网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今天,台湾“富二代”李宗瑞性侵偷拍案在台湾二审开庭。最终,李宗瑞被依“乘机性交罪”“妨害秘密罪”等罪被判刑79年7个月,由于有期徒刑最高上限仅可判30年,合议庭因此宣告他应合并执行30年,并须赔偿2745万新台币。

李宗瑞被控迷奸偷拍34名女子案,一审轻判18年6个月,今日二审则改判有期徒刑30年,全案可上诉。据悉,重判的原因是法官认定原审无罪的部分,因李确有违背被害人意愿,改判有罪。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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