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做三陪,最怕的是警察”
1992年出生的房某,上大三时,为追求演艺梦决定休学一年,来到北京进入一家演艺公司,结果却成了“招摇撞骗案”的被告人。
开价5000元约“女模”
房某说,在北京生活和工作中,接触了一些平面模特和车模,她们除了正规活动外,还
经常陪吃、陪喝、陪睡等,“都很有钱”。
2013年10月,房某与同学刘某通电话时,谈论起如何利用模特的“资源”挣钱。
房某说,刘某告诉他,这些女的最怕警察,可以利用她们的弱点,冒充警察要钱。
一个月后,迟迟找不到工作的付某,在网上寻租时,结识了出租床位的房某。聊天中,付某得知了房某和刘某的“挣钱计划”,决定参与进来。
2013年12月,房某和付某制作了假的警察证件,还网购了
一副手铐,并通过网络搜索,获取模特的信息,然后冒充客户,开价5000元至8000元,联系“陪女郎”。
多名受害者未报案
房某说,2013年12月27日,他们找到一个女模,问她“愿不愿意来陪”,女孩立刻就听懂了。当晚10时许,女孩来到约定的某饭店。他假借和女孩聊天,突然亮出警官证,说“你知不知道卖淫是违法的”。然后,用手铐把女孩铐了起来,并让“付
警官”给女孩“做笔录”。女孩哭着说没钱交罚款,并要求他们放过自己。他们翻了女孩包搜出几百元后,就把她放了。
第一次“挣钱”失手了。
第二天,房某等人又上网约来了两名模特。同样的亮警官证、做“笔录”,其中一个模特把3万元“罚款”,打到了刘某的卡上。
也许这些女孩知道自己干的事并不光彩,均没报警。
受害者不报案,房某等人越发“猖狂”。最终,他们从本案的受害者小吴和小迟身上,骗到了19万元、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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