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四军3万元借条”事件
报道称,“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村民张志良称家中有一张1946年由新四军开出的借条,借条显示其祖父曾借给新四军3万银元,该村民曾多年向政府要求兑现无果。
张志良给新京报记者提供的借粮款收据原件是一张黄色老宣纸,上面写着,“今承湘店乡(后更名南向店乡)保庄张炎山先生借给本军现金叁萬元,特给此据为凭。”署名为“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政治部军令部江克成”,并盖有江克成红色私章。借款日期是“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四日(1946年6月4日)”。
借条右端印有“争取和平,建立自由民主富强统一的新中国”,左端附注注明所借粮款在今后政府征收田赋时,可凭此据抵消,未抵消完的剩余数额政治部保证偿还。
报道解释称,出借人张炎山是张志良的祖父,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南向店乡人。 “借据是用黑色钢笔写的,因为氧化,所以现在看起来像圆珠笔。”张志良的侄子刘先生说。
“借条”的成因介绍说,1946年刘邓大军南下挺进大别山,据村里老人介绍,江克成率领的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驻扎于光山县,由于物资贫乏,部队向富足的家庭借了货币和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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