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武汉六大优惠“套餐”吸纳英才(一)

武汉六大优惠“套餐”吸纳英才(一)

2010-08-10 09:15:47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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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尤其需要引进顶尖人才(资料图片)

本报讯 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实施“511黄鹤英才计划”暂行办法》(送审稿),推出了扶持资金、贷款贴息、股权激励、购房补助等六大优惠“套餐”。武汉市计划采取的一揽子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目的就在于筑巢引凤,集聚国际国内顶尖人才,以便在未来的城市竞争中抢占制高点。

资金扶持

领军人才最高资助500万 创业投资损失的30%由政府补偿

根据拟议中的暂行办法,武汉将为入选人员在汉领办、创办企业或研发机构,择优给予创业扶持资金。具体为:对入选的领军人才,按项目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入选的高层次人才,按项目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此外,设立专项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对引进人才创业提供融资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为入选人员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期限超过2年的,按其投资总额的千分之五给予奖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创业投资发生损失,则按其投资损失的30%由政府补偿,补偿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贷款贴息

获银行贷款者可贴息扶持 对领军人才贴息额最高可达100万

引进人才来汉创业可获得政府提供的贷款贴息扶持,比如,引进人才创办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当年度利息额25%的贷款贴息。其中,对领军人才的贴息额最高可达100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达50万元。

对入选人员新办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办公用房补贴。具体为:租用面积100平方米的给予三年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部分,按最高每平方米每月15元的标准给予一年房租补贴;租用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部分,按最高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给予一年房租补贴。

税收返还

每年投600万扶持创新活动 成功孵化微型企业可返三年税收

为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武汉市拟完善市创新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每年由市财政投入600万元,依托项目对具有发展潜力,有望成为高层人才或领军人才所从事的创新活动给予小额资金扶持。

鼓励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入选人员联合从事项目研发,对孵化微型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入选人才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成功孵化微型企业的,前三年按实缴增值税、所得税市区留成部分最多可给予全额返还。

亲属安置

为领军人才配偶安排就业 为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开绿灯”

在人才引进方面,武汉市不仅要打造人才创业平台,而且要营造人才集聚环境,通俗地说,就是“既要让人才本身满意,又要让他们的家属也满意”。

对需要安排就业的领军人才的配偶,由所在区(开发区)和用人单位负责;对暂时无法安排就业的领军人才家属,武汉市将在其待业期一年内给予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其人事档案由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管理。

对于引进人才子女入园、入中小学,由武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办理入学手续。选择国际学校或公办学校国际班就读的,用人单位应给予适当的子女教育补贴。

此外,入选人员可在武汉市卫生部门指定的医院享受优先优质医疗服务。用人单位要帮助未参保的入选人员办理医疗保险,鼓励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为入选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体检。鼓励定点医院与境外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医疗保险合作,方便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汉就医。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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