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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 妻子7年强送精神病院6次(一)

2010-09-08 16:10:38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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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春正给记者介绍情况

本报讯 南川一名儿科女医生因丈夫出轨受到刺激等原因,7年间相继6次被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而4年前的一次鉴定结果表明,她没有患精神病。强送是否违法违规?昨天,专家呼吁尽快出台《精神卫生法》,以便对这些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从精神病医院出院后退

这名被人屡送精神病医院的女医生叫谢春(化名),55岁,今年3月从市精神卫生中心出院后,于4月份退休。此前,她是南川某医院的一名儿科副主任医师,家住单位家属区二楼。

记者近日在独居的谢春家里看到,房里整洁,桌上篮子里还放着几个苹果。神情轻松的她伸手给记者拿了一个,笑了笑说:“吃嘛,多甜的!”随后她又拿出纸杯,给记者倒水。在接受记者录音采访时,记者发现她思维缜密,逻辑清晰,对多年前发生过的事情的时间等诸多细节,大都还能记起。

自称6次被强送精神病院

黄祖明原是谢春所在单位的党支部书记,现在是工会主席。他说,2009年10月初的几个晚上,谢春常跑到医院值班室与工作人员一起睡觉,有时半夜三更还披头散发的。

“随后,我们把谢春远在澳大利亚的女儿叫回来,派人与她女儿一起,把谢春送到了市精神卫生中心医治。”黄祖明说,今年3月,谢春才从主城回到南川。在黄祖明的记忆中,2007年春节期间,他还和谢春的女儿一道,亲自把谢春送到主城一家精神病医院救治,一住就是4个多月。

然而,在谢春的回忆中,她在此之前曾4次遭丈夫强行送进南川区精神病医院,该院的记录是这样写着的:2003年9月19日,住进该院5天,门诊诊断:“精神分裂症”;2004年8月19日,住进该院25天,入院诊断:“精神分裂症”;2005年10月8日,住进该院31天,门诊诊断:“精神分裂症”;2006年3月10日,住进该院66天,门诊诊断:“精神分裂症”。谢春说,7年间,她曾经6次被人强送精神病医院,失去自由的时间长达400余天。

司法鉴定所曾鉴定无精神病

家住南川区水江镇的谢春的大嫂证实说,妹妹家没有精神病家族史,她被送精神病医院很可怜。工会主席黄祖明坦承,4年前确实曾有20名左右的同事联合给谢春签名作证,称她根本没有患过精神病。

谢春说,2006年7月,她收到了重庆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出具的《精(2006)第007号鉴定书》。该份文件认定:“被鉴定人谢春40多岁前精神一直正常……无精神病家族史…临床诊断为未发现精神病。”谢春说,当时她收到这份认定书时,哭得很伤心。

黄祖明说,自2006年之后,谢春再也没有作过鉴定,“叫她去做鉴定,她又不去。”他证实,谢春确实6进精神病医院。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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