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丈夫出轨 妻子7年强送精神病院6次(二)

丈夫出轨 妻子7年强送精神病院6次(二)

2010-09-08 16:10:38 来源:华龙网

丈夫越轨被警方抓现行受刺激

谢春含泪告诉记者,这些年来,她一直是冤枉的,她根本没有精神病。她回忆说,上世纪80年代初,她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分配到南川后,与当地一名姓侯的老师结婚。“那时因家庭等原因,我常同老公吵架,我还摔过盘子之类的东西。”谢春说,2006年的一天,老公越轨时,曾被南城派出所民警抓了现行,还亲自写下悔过书。“作为一名医生,这是最让我受刺激的事儿。”她说,当时老公是城区一所学校的副校长。

此后她曾到老公的单位找他大吵大闹,有时还到医院去吵闹,结果被人以为患有精神病,被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记者采访她时,她重复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家庭关系没有处理好”。2006年鉴定结果出来后,谢春一纸诉状将南川区精神病医院告上法庭,同时还状告丈夫对她的诬陷。后来在女儿的要求下,她撤诉后与丈夫离婚。面对此事,侯某坦承这属于“过去式”,不愿与记者多谈。

谢春的大嫂等亲人称,不排除起诉扭送谢春到精神病医院的人或单位。

新闻纵深

专家呼吁出台《精神卫生法》

6次遭人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是否涉嫌违法违规呢?昨天,市司法局司法精神病学专家组成员何恬认为,目前国内在这方面还是一片空白,尚无一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她说,假如谢春就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何况至今尚未鉴定),在没有危及她自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情况下,又非基于对她本人最佳利益的保护,6次强送似有不妥之嫌。

何恬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精神卫生法》,对精神病人的评估、治疗和就业等情况进行规范和约束。她说,英国的《精神卫生法》就规定,对患者进行充分评估后,如果发现他们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等行为,强送后则由政府买单负责治疗。

新闻链接

●成都74岁的吕先锡被4个儿女送进精神病院。2004年9月法院判决,其子女与精神病防治院各赔偿吕先锡精神抚慰金600元,并公开向他赔礼道歉。

●吴秀丽被丈夫仇某疑为有精神病,强行送入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其后,吴秀丽将丈夫和医院告到法院。2004年2月9日,上海市长宁法院一审判决其丈夫和医院分别赔偿吴秀丽精神损失费45000元、5000元,并以书面形式向其赔礼道歉。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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